根据学校发展实际需要,现开展2024年度长春大学“攀登计划2.0”人才工程岗位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按照《长春大学“攀登计划2.0”人才工程实施办法》(长大党发〔2023〕31号)执行。
二、特聘教授一、二、三、四层次在聘期内需担任外校博士生指导教师,并至少独立指导1名博士生。
三、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受聘后必须专职从事专任教师工作。
四、校内和校外人员可随时申报,学校集中审批。上半年申报人员的业绩截至到上年度年末,下半年申报人员的业绩截至到该年度的6月30日。
附件:
1.长春大学攀登计划(2.0)人才工程实施办法
2.长春大学攀登计划(2.0)特聘教授或青年卓越人才申报表
3.长春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分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