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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    
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过关)计划
2017-08-21 14:12   审核人:

为贯彻落实《长春大学“十三五”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要求,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建设一支职业素养好、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教师队伍,学院制定实施“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过关)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计划的实施,使青年教师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掌握先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培养青年教师教学组织、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

二、实施范围

我院承担本科生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现任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45岁以下青年教师。

三、实施内容

(一)新上岗教师试讲

1、本项旨在通过试讲环节,使新上岗教师在同行教师的指导下受到课堂教学的规范训练,帮助其客观了解自身在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改进教学方法,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2、新上岗青年教师正式上课之前,系、教研室须安排其进行试讲,试讲至少1次,第一次试讲效果不够好的话,要继续准备下一次试讲,每次不少于1学时。试讲由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主持,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督导、青年教师导师、教研室(或实验室)同行教师参加,听讲人数不少于5人。试讲后现场进行公开评议,帮助青年教师改进教学,并明确给出试讲是否通过的结论。

3、新上岗教师试讲通过后方可正式上课。试讲未通过者,院系不得安排其作为主讲教师,应安排其他教师作为主讲教师,新上岗教师作为辅导教师跟班听课学习,1个月后重新安排试讲。

(二)导师跟踪指导

1、本项旨在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通过导师对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的跟踪指导,帮助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教风学风和敬业精神,培养其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能力、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能力、教学组织和评价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学生沟通交往能力等。

2、学院应为每位青年教师选派导师。导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每位导师以指导1—2名青年教师为宜,指导期一般为3年。

3、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青年教师到学院报到后一周内,学院应为其选派导师,并要求青年教师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由导师根据其承担的教学任务,提出对课程教学工作的整体要求,安排其在上课前利用假期认真备课。

4、导师职责

3年指导期内,导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全面负责,通过听课评议、审核教案、交流指导等形式,对青年教师在师德教风、教书育人、教学准备、内容处理、课堂板书、语言表达、教学方法、讲课技巧、考试命题、教学评价、教学研究、自学提高等各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2)每学年开学初,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能力结构和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督促并指导青年教师制定学年度个人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学年末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3)每学期听本人指导的每位青年教师讲课不少于6学时,审核青年教师备课教案不少于6次,并及时反馈改进意见。

4)通过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安排本人指导的青年教师每学期进行1—2次公开教学(每次2学时),学院教学督导、系主任、导师、教研室同行教师参加听课;公开教学课后,由导师主持召开反馈交流会,参加评议教师不少于5人(不含青年教师本人),对公开课进行点评指导,提出改进意见。

5)每学期负责审核本人指导的青年教师所任课程的期中、期末试题,并明确签注是否同意使用的意见。

6)参加院系组织的对指导期内的青年教师进行的学年度教学能力跟踪考核,并对所指导青年教师学年度教学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7)每学期末,导师向学院提交本人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学期工作书面记录,作为工作量计算的依据。

5、青年教师职责

在指导期内,青年教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主动联系取得导师的指导帮助,每学年开学初,制定学年度个人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经导师签字同意、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一式三份,由学院、导师、青年教师各存一份,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2)每学期听同行教师的课不少于10学时(若本人导师有课,听导师的课不少于4学时);通过听课,学习体会其它教师的先进教学方法与经验,虚心听取导师、同行教师提出的改进意见。

3)根据导师的安排,每学期进行1—2次公开教学(每次2学时),公开教学课后虚心听取听课教师提出的指导、改进意见。

4)每学期主动向导师提交本人所任课程的期中、期末考试题,由导师予以审核,并主动征求修改意见;未经导师审核签字同意的试题不得直接用于课程考试。

5)每学期末撰写个人教学科研工作书面总结,经导师审阅签字同意、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上交学院作为本人业务档案留存。

6)参加院系组织的学年度教学能力跟踪考核,虚心听取考核过程中对本人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努力改进完善。

7)青年教师在助课期间,要按照指导教师要求,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同时要全程听指导教师的课程,协助指导教师准备课程。

6、其他非新任教师过关计划

非新任教师,本次也要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过关活动。

  1. 每个本学期上课的老师,都要被听课专家组打分,学院会按照专家组打分排序。

  2. 本学期上课的所有老师,都要进行课程录像,学院会组织教学督导组成员对课程录像进行评价,分析任课教师上课的优缺点,提供督导意见。

  3. 本学期没有排课的老师,下学期仍然要进行课程录像。

  4. 学院会综合督导专家打分和学生打分,对所有课程进行排序,排序落后的课程,学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对其课程进行重点检查。

  5. 学院会检查2016-2017(1)学期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多媒体课件。对不符合学校教案规范的课程老师,将会限期进行整改。

    (三)院系跟踪考核

    1、学院负责“导师跟踪指导”各项工作的组织安排,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系(或实验室)以及导师和青年教师本人,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每学年末,各学院应安排青年教师教学能力跟踪考核的专项工作,对处于指导期内的每位青年教师进行跟踪考核;考核一般以系(或实验室)为单位组织进行,也可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可采取青年教师汇报学年工作(特别是在教学能力提升方面导师及青年教师本人所做工作),学院教学副院长、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导师、教研室同行教师代表讨论评议,打分确定考核结果的方式,对青年教师本年度教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参加评议教师不少于5人;考核结果分优秀(平均分90以上)、合格(平均分60—90之间)、不合格(平均分60以下)三种,由学院存档。

    3、对跟踪考核满2年、2次考核结果均合格或优秀,教学能力好的青年教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可视为该青年教师的指导期结束;对2次考核中有1次不合格者,该青年教师的指导期必须为3年,并进行第3次考核;对跟踪考核满3年,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仍未通过者,由学院向人事处提出报告,调离教师岗位。

    4、学院每年将青年教师指导期结束后的考核结果与结论存档,并报送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5、根据青年教师导师工作情况,结合学校有关政策,核算导师的工作量并在校内津贴中予以体现。

    6、对本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导师跟踪指导项目”和“院系跟踪考核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学年度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工作进行改进与完善。

    (四)其他培训或实践活动

    1、本项侧重于对青年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先进教育理念,使其熟悉和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环节以及各环节的基本要求,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能力和素质。

    2、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会举办教师校外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教师职业成长培训,或者开展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与实践能力专题培训等等。这些培训,青年教师必须参加,每次参加后要向院里提交培训总结,该总结是青年教师完成教学资格考核的一项依据。

    3、教师发展中心,会定期组织教学名师经验交流与分享;组织教学观摩研讨活动;组织开展教学模式创新专项研究;组织开展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教学活动。这些交流、分享、观摩、竞赛活动,年青教师也要参加,参加后,也要向学院提交心得。该心得也是青年教师完成教师资格考核的一项依据。

    3、青年教师在任课期间必须主持或参加一项教学研究课题,完成一篇教研课题(不必须是第一作者)。

    4、青年教师一般要参加金工实习、生产实习,了解相关专业核心课程,参与课程设计指导,增强实践能力。也要了解学院的课程、学科实验室设备,培育自己的科研方向。

    (五)讲课比赛

    1、本项旨在检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效果,增进青年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鼓励青年教师中的教学能手脱颖而出,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广大青年教师热爱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的良好氛围和局面。

    2、由于学院每年引进的青年教师数量不多,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般每5-7年主办一次。根据本学院青年教师人数多少,选拔推荐2—4名优秀选手参加校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六)教学进修、研修项目

    1、本项旨在拓展青年教师专业领域,优化青年教师知识结构,更新青年教师知识内容,提升青年教师业务水平。

    2、学院创造条件支持青年教师到国内著名高校进行课程进修、参加课程教学改革研讨会;根据学院青年教师人数多少,每学年为各学院提供1—3名为期半年的青年教师课程进修名额,提供3—5名青年教师参加课程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研讨会的名额。学院提供进修费、会议费、差旅费、住宿费,对青年教师在课程进修期间的教学工作量予以减免。

    3、学院创造条件支持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作、锻炼研修,增强实践经验,建立校企联合,积极培养“双师型”教师;学院每年提供1—2名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作、锻炼研修,学校审批后,学院给予合理的经费支持与教学工作量减免。

    4、青年教师进修、研修结束后,要形成进修、研修书面总结报告,提交学院备案,并在本学院教师会议上汇报本人的进修、研修成果与感受,提出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由主管院长、学院党委书记、教学副院长、学院教学督导委员成员组成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制订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工作

    各系、教研室要深刻认识到,青年教师作为学院事业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事关学院未来发展,各系、教研室一定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认真组织实施,把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中的各项工作任务逐级逐层安排落实到位,并结合各系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切实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作为学院未来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为学院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201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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