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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    
关于试卷印刷装订密封、监考和巡考工作细则
2016-06-27 14:06   审核人:

期末考试的监考和巡考工作是教学管理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门课程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周期中,评价课程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效果的、非常重要的考核环节。监考和巡考工作也是维护师生诚信、监督考试公平、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教学日常工作,所有教职员工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为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学院特制定工作细则,以供教职人员履职时参考。

一、试卷、印刷、装订、密封

1、试卷一般由课程组、课程团队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拟定,由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审核确定。试卷的大题得分相加要等于试卷总分,一个大题下的小题相加要等于大题总分;试卷格式要符合学校要求;试卷中不能有文字拼写、排版等错误。

2、由于试卷需要保密,试卷印刷一般有试卷拟定人打印,并到教务处文印室印刷,印刷时要填写传票。传票上也要求系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审核。

3、试卷印刷完毕后,课程组成员要参与分拣、装订,并在院办的配合下,按照考场安排,密封在试卷袋中。

4、试卷袋上要填写考场地点、考试人数、考试时间等。

二、监考

1、监考老师应该按照学院统一安排的考试监考表,到相应考场监考,临时有紧急事件,不能到场监考的老师必须请假,并告知院办,能自行安排本院老师代替的也要通知院办。

2、监考老师应该在考试前20分钟到达考场,主考老师(考试监考安排表中排名第一位的老师),应该提前到院办取考试试卷袋,并提前到达考场,安排学生考场座位。

3、监考老师必须检查学生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

4、监考老师必须声明考试纪律,警告学生不能随身携带手机,带手机的同学必须关机,并把手机放到考场指定位置。

5、考生必须尊重监考老师权威,接受监考老师安排、调整考场座位。

6、监考老师必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控制考场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避免考场内出现抄袭、违纪、作弊现象,一旦发现证据确凿的违纪、作弊现象,一定要及时、严格的进行处理、上报院办,走考场违纪、作弊处理流程。

7、监考完成后,监考老师要携带试卷回到学院档案室,将考试试卷按学校要求排序、密封装订。

三、巡考

1、巡考工作一般由院办、学办、教学副院长、院长和学院书记完成。主要任务是监督监考人员是否缺岗、是否严格履职;监督考场考试状态、避免考场抄袭、违纪、作弊事件发生。

2、试题出题人,一般要在考试开始后到该课程的各考场巡视一遍,以便及时处理在试卷审阅时没能发现的印刷错误,并处理解决学生在答题时发现的试题漏洞和参数不完善等问题。

2、院办的巡考人员一般应在考试开始的时间到达考场,以监督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达考场,巡考工作一般要贯穿整个考试过程。

3、学办的巡考人员一般也应贯穿于考试全过程,以便及时处理考试中的突发事件。

4、教学副院长的巡考工作一般要贯穿整个考试过程,监督考场秩序、督促监考人员履职、避免学生违纪作弊,处理突发事件。

5、学院院长、书记一般也应到考试现场巡查,了解本院学生考试情况,尤其是考试纪律状况、教师监考情况,也监督院办、学办的巡考工作。

6、院办、学办、教学副院长、院长、书记参与巡考工作,一般应在试卷袋的背面签字备查。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201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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