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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    
长春大学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金工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2016-03-08 13:52   审核人:

一、实习目的

(一)金工实习是为学生学习《工程材料及机械制造基础》与机械制造系列课程必不可少的先修课程,是建立机械制造生产过程概念,获得机械制造基本知识的奠基课程。

(二)在金工实习过程中,学生通过实践操作,将有关机械制造的基本工艺理论、基本工艺知识、基本工艺方法和基本工艺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进行工程实践综合能力的训练。

(三)金工实习有着广阔的天地和极好的条件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工作。

二、实习任务

(一)使学生了解现代制造的一般过程和基本知识,熟悉机械零件的常用加工方法及其所用的主要设备和工具,了解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现代机械制造中的应用。

(二)对简单零件初步具有选择加工方法和进行工艺分析的能力。在主要工种方面应能独立完成简单零件的加工制造和在规定工艺实验中的实践能力。

(三)培养学生生产质量和经济观念、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作风及遵守安全技术操作、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等基本素质。

(四)3周的实习主要有车削、铣削、钻削、刨床、磨削、钳工、数控车、数控铣、线切割、焊接、铸造、锻压、热处理等工种。

(五)2周的实习主要有车削、铣削、钻削、刨床、磨削、钳工、数控车、数控铣、线切割、焊接、铸造、锻压等工种。

三、实习方式

金工实习教学方式可以有多种,其进行程序可按各工种实践特点自行调整。

(一)讲解:一般在实习现场进行,需借助教模、挂图、录像、计算机教学软件的在教室进行,讲解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0分钟。

(二)实习操作示范:由指导教师在实习现场边示范边讲解。

(三)实践和操作技能训练:学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岗位上完成实习件或产品零件,指导教师负责巡回指导。

(四)实验:由示范实验和学生本人独立完成的实验组成,应有机地贯穿在实习教学过程中。

(五)工艺专题研讨:通过示范、实验、工艺实践技能讲评等开拓学生思路,培养学生分析、综合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观看电视录像及教学软件:介绍新工艺、新技术,扩大实践知识视野。

(七)实习考核:整个金工实习过程应始终坚持贯彻严格的教学考核制度,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和考风,实习结束前的综合理论测试实行教考分离。

四、实习要求

(一)金工实习应确立以实践教学为主,重视实践技能训练,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生产产品进行实习。

(二)要将基本工艺理论、工艺知识、工艺方法融为一体,强调综合性和整体性的实践教学,在实习过程中注意调动学生的实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培养。

五、组织实施

(一)金工实习在工程训练中心进行。

(二)金工实习的进程按教务处编制的教学进程表、实习安排表执行。

(三)每批学生实习始,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技术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实习安排、要求和规章制度。

(四)工程训练中心要依据《金工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对实习全过程进行管理。

(五)工程训练中心要为指导教师创造交流学习的机会,如举办技能和理论进修、讲课比赛、教学观摩和实习教学经验交流会等。

六、实习指导教师

(一)热爱实习教学工作,道德修养好,业务素质高,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理论联系实际,刻苦钻研,努力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三)带头执行学校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关心和爱护学生,既严格要求,又情理育人。

(四)互相尊重、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新进实习指导老师必须是硕士学历以上毕业。

七、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

(一)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加强实习期间学生的思想政治和组织纪律教育工作,常抓不懈,贯彻始终。

(二)实习期间,学生无故不参加实习者,按旷课论。旷课达二天以上者,实习总评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三)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急病或紧急事故者除外),不得事后补假或由他人代替请假。

1.事假。应严格限制,半天以内由工种指导教师批准;半天以上,由工程训练中心批准;一周以上由学院领导批准。

2.病假。凭医院证明和诊断书由各有关工种实习指导教师批准,并报工程训练中心或教务办备案。

3.公假。因公请假者,须由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办公室签书面申请,有教学主管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审批同意。

(四)因病、事假缺实习累计占某工种或总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和因公假缺实习占二分之一以上者,必须补齐实习后再给出成绩。

(五)学生的考勤,由实习指导教师记入学生实习记分册。

(六)实习结束时,由工程训练中心组织指导教师进行综合理论测试的出卷、监考、改卷和成绩提交工作。

八、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一)考核内容由工种考核及综合理论测试两部分组成。

(二)考核办法与成绩评定

1.工种考核分为实习考核(占30%)、操作能力(30%))、实习报告(20%)、实习出勤(20%),各工种成绩获得见下表。

 

平时成绩

实习考核

实习操作能力

实习报告质量

实习出勤

30%

20%

20%

70%

30%

2.实习总评成绩按下式计算:A=A1×30%+ΣAi×70%

A——实习总评成绩,A1——综合理论测试成绩,Ai——工种成绩

3.金工实习成绩按五级记分制进行评定。金工实习为必修课,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金工实习总成绩一般按各主要工种实习成绩平均计算,但如果有二个及二个以上工种实习成绩不合格, 则本次实习成绩不合格,以后须重修; 实习报告不交者,则实习成绩无效。各工种实习成绩包括在该工种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实习技能、安全等考核。

4.实习结束后,工程训练中心助理实习成绩提交教务系统,并统计需要补实习(补考)学生名单,并将补实习(补考)内容提交各学院。

(三)补实习(补考)和重修实习

1.凡因旷课,成绩按不及格处理者,必须补实习,并计算课程补考门次。

2.学生如有某工种成绩不及格而未评定实习总评成绩者,必须补做(补考)该环节。补做(补考)及格后,再评定其总评成绩;若补做(补考)仍不及格,其总评成绩记为“不及格”。

3.凡因请假,缺课超过规定时数者,必须重修实习。

4.补实习和重修实习,按缺什么工种补什么工种进行。

5.补实习和重修实习由教务下达补实习(或补考)通知,工程训练中心、院办统一安排。

6.学生有特殊情况(如伤残等),不能进行教学实习,又无法补做者,由本人(或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教学院长、教务处批准,可以免修。

九、实习总结

为积累经验,不断提高实习质量,在每一届学生实习结束后,工程训练中心应写出实习总结,报教学院长

十、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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